昌都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 年 9 月 14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2021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九、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债务情况说明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昌都市公安局隶属于昌都市政府,属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内设25个职能部门(含交警支队),其中交警支队财务实行单独核算,不在我单位2021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内。昌都市维稳指挥部部分经费支出(水电费)纳入我单位2021年度决算编制范围。退休人员体检费、护工费和公用经费纳入我单位2021年度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对全市公安工作进行宏观决策、指挥、监督和检查,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侦查工作,防范和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害物品和特种行为工作,负责各类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部分职能职责因涉密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昌都市公安局2021年度年初结转结余4807.83万元,本年收入25818.11万元,本年支出28850.2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7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99.5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376.1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支出数32079.85万元,减少3229.62万元,减少10.07%,主要是因部分项目资金目前正在履行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及存在按合同、按进度支付等原因,造成项目支出数有所降低,项目结转数增大,从而降低整体支出数。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昌都市公安局2021年度全年总收入3062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当年预算收入总额25818.11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数22673.71万元,追加预算数3144.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807.83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昌都市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30625.94万元,具体情况为本年支出28850.2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75.71万元。本年支出中,基本支出为22881.6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9.31%;项目支出5968.5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0.69%。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
公共安全支出(类)25100.53万元,主要用于昌都市公安局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公安行政管理事务和为公安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各项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28230.58万元,减少3130.05万元,减少11.09%,主要是因部分项目资金目前正在履行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及存在按合同、按进度支付等原因,造成项目支出数有所降低,项目结转数增大,从而降低整体支出数,因此造成年末决算实际支出数较上年相比有所降低。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49.70万元,主要用于昌都市公安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缴费。较2020年决算数3849.27万元,减少99.57万元,减少2.59%,主要是因辞职、调动、去世等原因,导致年末人员数减少,人员减少导致支出数有所降低。
(三)年末结转结余
年末结转结余177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99.5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376.16万元,主要是因部分工程项目建设尚未实施完成及部分业务项目本年度未实施完毕,经费跨年度结转支出,因此造成年末决算实际支出数较上年相比有所降低。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昌都市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为30625.94万元。较2020年度36887.68万元,减少6261.74万元,减少16.98%,主要是由于疫情原因,根据国家政策要求,进行公用经费压减,同时2022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投入使用,财政对所有人员类经费剩余数进行指标调减,导致收入数降低,因此造成年末决算实际支出数较上年相比有所降低。
(一)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昌都市公安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3062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当年预算收入总额25818.11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数22673.71万元,追加预算数3144.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807.83万元。
(二)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昌都市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36887.68万元,具体情况为:本年支出3207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7344.2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4.07%,项目支出14735.6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5.93%;年末结转和结余4807.8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2778.42万元,业务专项经费结转2029.4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昌都市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30625.94万元。本年支出28850.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56.08万元,占比58.9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0.40万元,占比3.17%;商品和服务支出8034.87万元,占比26.23%;资本性支出588.73万元,占比1.92%;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200.15万元,占比3.92%。年末结转结余1775.71万元,占比5.80%。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昌都市公安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30625.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25100.53万元。主要用于昌都市公安局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公安行政管理事务和为公安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各项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28230.58万元,减少3130.05万元,减少11.09%,主要是因部分项目资金目前正在履行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及存在按合同、按进度支付等原因,造成项目支出数有所降低,项目结转数增大,从而降低整体支出数,因此造成年末决算实际支出数较上年相比有所降低。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94.70万元,主要用于昌都市公安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缴费。较2020年决算数3849.27万元,减少99.57万元,减少2.59%,主要是因辞职、调动、去世等原因,导致年末人员数减少,人员减少导致支出数有所降低。
3、年末结转结余177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99.5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376.16万元,主要是因部分工程项目建设尚未实施完成及部分业务项目本年度未实施完毕,经费跨年度结转支出,因此造成年末决算实际支出数较上年相比有所降低。
五、2021年度“三公”经费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昌都市公安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77.63万元,较2020年284.53万元,减少106.90万元,“三公”经费总体降低37.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20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63万元,较2020年284.53万元,减少106.90万元,降低37.57%;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0年0万元,减少0万元。
2021年度昌都市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15.97万元,实际支出177.63万元,执行率为21.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总体比预算节约。其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2021年无公务接待费发生。2021年度昌都市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数具体情况如下:
昌都市公安局2021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 注 |
合 计 |
815.97 |
177.63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0 |
0 |
|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76.10 |
0 |
|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
0 |
0 |
|
(2)公务接待的人数 |
0 |
0 |
|
3.公务用车经费 |
739.87 |
177.63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39.87 |
177.63 |
|
(2)公务用车购置数 |
0 |
0 |
|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6.1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未超出年初预算。较2020年0万元,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市公安局为执行公务或者开展业务活动的接待费支出。2021年全年无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年初预算739.87万元,实际支出177.63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节约562.24万元,节约率75.99%;实际支出较2020年284.53万元,减少106.9万元,降低37.57%。主要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审核车辆维修事项,成功控制了车辆维修成本。无公务车辆购置费。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1年本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2325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31.98万元,项目支出4127.7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15276.79万元,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3855.19万元,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2021年度,我局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目支出4127.70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下达政府采购决算指标1548.01万元,采购内容涉密不便公开。2021年实际采购金额1548.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8.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万元,年末政府采购无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都市公安局共有车辆157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89辆、一般执法值勤用车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0辆。
九、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21年昌都市公安局无扶贫项目资金。
十、债务情况说明
2021年昌都市公安局无政府债券资金和政府债务。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1年昌都市公安局在建重大工程项目1个,目前还在建设过程中,内容涉密不宜公开。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昌都市公安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二)涉密事项说明
昌都市公安局公共安全科目下的有关项级科目支出,按照国家保密局确认的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在决算公开中予以剥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八、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