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公安局

政府信息公开

西藏昌都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0-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昌都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录

第一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昌都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昌都市公安局2019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9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九、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债务情况说明

十一、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昌都市公安局隶属于昌都市政府,属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内设25个职能部门(含交警支队),其中交警支队财务实行单独核算,不在我单位2019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内。昌都市维稳指挥部部分经费支出(水电费)纳入我单位2019年度决算编制范围。退休人员体检费和公用经费纳入我单位2019年度决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对全市公安工作进行宏观决策、指挥、监督和检查,针对敌社情形势和社会治安状况制定工作对策,组织、指导并直接参与对各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案件、事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参与和检查宗教领域、文化领域、特殊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侦查工作,负责本市内爆炸、暗杀、绑架等暴力恐怖案件的侦破,防范和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害物品和特种行为工作,各级领导和各级考察团、调研组来昌考察、调研和节假日、敏感日的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格详见附表一至表八)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昌都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昌都市公安局2019年度年初无结转结余,本年收入46234.76万元,本年支出41764.3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470.3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2250万元、业务专项经费结转2220.3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支出数45544.27万元,减少3779.88万元,减少8.30%,主要是因部分工程项目建设尚未实施完成及部分业务项目本年度未实施完毕,经费跨年度结转支出,因此造成年末决算实际支出数较上年相比有所降低。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昌都市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46234.76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数27752.95万元,追加预算数18481.81万元无年初结转结余。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昌都市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46234.76万元,具体情况为本年支出41764.3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470.37万元。本年支出中,基本支出为22361.4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3.54%;项目支出19402.9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6.46%。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

公共安全支出(类)35411.35万元,主要用于昌都市公安局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公安行政管理事务和为公安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各项支出。较2018年决算数41023.85万元,减少5612.50万元,减少13.68%,主要因部分工程项目建设尚未实施完成及部分业务项目本年度未实施完毕,经费跨年度结转支出,因此造成年末决算实际支出数较上年相比有所降低。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353.04万元,主要用于昌都市公安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缴费。较2018年决算数4520.42万元,增加1853.62万元,主要是因公安机关实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和公务员职务及职级并行制度后,工资福利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类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均有所提高。

(三)年末结转结余

年末结转结余4470.3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2250万元、业务专项经费结转2220.37万元,主要是因部分工程项目建设尚未实施完成及部分业务项目本年度未实施完毕,经费跨年度结转支出,因此造成年末决算实际支出数较上年相比有所降低。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昌都市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为46234.7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支出数45544.27万元,减少3779.88万元,减少8.30%,主要是因部分工程项目建设尚未实施完成及部分业务项目本年度未实施完毕,经费跨年度结转支出,因此造成年末决算实际支出数较上年相比有所降低。

(一)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昌都市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46234.76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数27752.95万元,追加预算数18481.81万元无年初结转结余。

(二)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昌都市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46234.76万元,具体情况为:本年支出4176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2361.4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3.54%,项目支出19402.9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6.46%;年末结转结余447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2220.3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25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昌都市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46234.76万元。本年支出41764.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532.71万元,占比35.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7.46万元,占比1.3%;商品和服务支出 5149.76万元,占比11.14%;资本性支出61.48万元,占比0.13%;项目支出19402.98万元,占比41.97%;年末结转结余4470.37万元,占比9.7%。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昌都市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46234.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35411.35万元。主要用于昌都市公安局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公安行政管理事务和为公安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各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353.04万元,主要用于昌都市公安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缴费。较2018年决算数4520.42万元,增加1853.62万元,主要是因公安机关实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和公务员职务及职级并行制度后,工资福利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类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均有所提高。    

3、年末结转结余4470.3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2250万元、业务专项经费结转2220.37万元,主要是因部分工程项目建设尚未实施完成及部分业务项目本年度未实施完毕,经费跨年度结转支出,因此造成年末决算实际支出数较上年相比有所降低。

五、2019年度“三公”经费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昌都市公安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17.96万元,较2018年413.95万元,减少95.99万元,“三公”经费总体降低23.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18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29万元,较2018年413.75万元,减少157.46万元,降低38.06%;公务用车购置费61.48万元,较2018年增加61.48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较2018年0.2万元,减少0.01万元,降低5%。

2019年度昌都市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11.88万元,实际支出317.96万元,执行率为39.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总体比预算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底我局因车辆老化,更新购置2辆执法勤务公务用车。2019年度昌都市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数具体情况如下:

昌都市公安局2019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811.88

317.96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0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0

0

2.公务接待费

77.11

0.19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0

1

        (2)公务接待的人数

0

18

3.公务用车经费

734.77

317.77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73.29

256.29

  (2)公务用车购置数

61.48

61.48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7.11万元,实际支出0.19万元,未超出年初预算。较2018年0.2万元,减少0.01万元,降低5%。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市公安局为执行公务或者开展业务活动的接待费支出。2019年全年公务接待1批次,18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年初预算734.77万元,实际支出317.76万元,比年初预算节约417.01万元,节约率56.75%;较2018年413.75万元减少95.99万元,降低23.20%。主要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审核车辆维修事项,成功控制了车辆维修成本。公务车辆购置费2019年新增61.4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底我局因车辆老化,更新购置2辆执法勤务公务用车。

六、2019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19年本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4176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61.41万元,项目支出19402.9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17150.17万元,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5211.24万元,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2019年度,我局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目支出19402.98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下达政府采购决算指标61.48万元,为是公安局公务用车采购款。2019年实际采购金额61.48万元,属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年末政府采购无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昌都市公安局共有车辆155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89辆、一般执法值勤用车2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0辆。

九、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19年昌都市公安局无扶贫项目资金。

十、债务情况说明

2019年昌都市公安局无政府债券资金和政府债务。

、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19年昌都市公安局在建重大工程项目1个,目前还在建设过程中,内容涉密不宜公开。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昌都市公安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二)涉密事项说明

昌都市公安局公共安全科目下的有关项级科目支出,按照国家保密局确认的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在决算公开中予以剥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八、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昌都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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