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2023年 1 月1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其他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五、2023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六、关于部门预算收入总表的说明
七、关于部门预算支出总表的说明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与上年比较)
十、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对全市公安工作进行宏观决策、指挥、监督和检查,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侦查工作,防范和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害物品和特种行为工作,负责各类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部分职能职责因涉密不予公开)
二、预算单位构成
昌都市公安局隶属于昌都市政府,属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内设25个职能部门(含交警支队),其中交警支队财务实行单独核算,不在我单位部门预算内。昌都市维稳指挥部部分经费在我局经费中支出(水电费),其他经费预算未在我单位预算内。退休人员经费(除护工费)未在我单位预算内。
第二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件(表一至表十、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3年昌都市公安局部门财政收支总预算为2887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8878.67万元。2023年年初财政预算拨款数同口径比2022年25363.56万元,增加3515.11万元,增幅13.8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年初项目预算经费增加。2023年度财政收支总预算中,基本收支23318.61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收支5560.06万元。基本收支较2022年预算21622.64万元增加了1695.97万元,增幅7.84%,变动原因主要是2023年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收支较2022年预算3740.92万元增加1819.14万元,增幅48.63%,增加原因主要是2023年项目经费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收入28878.67万元,同比2022年预算25363.56万元,增加3515.11万元,增幅13.86%。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年初项目预算经费增加。2023年市公安局预算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主,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昌都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数为28878.67万元,本年支出预算数为28878.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592.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7.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39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5560.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一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公安)支出(科目编码:2040201)18808.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编码:2040202)4186.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3.信息化建设(科目编码:2040219)1045.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4.特别业务(科目编码:2040221)321.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5.其他公安支出(科目编码:2040299)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科目编码:2080505)1807.6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行政单位医疗支出(科目编码:2101101)982.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科目编码:2101103)217.6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9.住房公积金支出(科目编码:2210201)1355.7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0.职业年金支出(功能科目编码:2080506)146.1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318.61万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592.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社会保障费用;公用经费1557.43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辆大修补助费、会议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共168.39万元,其中包括退休人员体检费和护工费、生活补助、就餐补助及通讯补助、水电费、维稳值班补助等。
四、2023年度其他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市公安局2023年预算支出中,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共5560.06万元。
五、2023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综合预算的原则,昌都市公安局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2023年昌都市公安局部门财政总收入为2887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8878.6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2023年昌都市公安局部门财政支出总预算为2887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18.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592.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7.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39万元),占比80.75%;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5560.06万元,占比19.25%。
六、2023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收入25363.56万元,同比2022年预算25666.73万元,减少303.17万元,减幅1.18%。
七、2023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昌都市公安局部门财政支出总预算为28878.6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公安)18808.36 万元,占总支出的65.1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86.49万元,占总支出的14.50%;信息化建设1045.95万元,占总支出的3.62%;特别业务321.22万元,占总支出的1.11%;其他公安支出6.4万元,占总支出的0.0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807.69万元,占总支出的6.26%;行政单位医疗982.93万元,占总支出的3.40%;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7.69万元,占总支出的0.75%;住房公积金1355.77万元,占总支出的4.69%;职业年金支出146.17万元,占总支出的0.51%。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昌都市公安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安排。
九、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与上年比较)
2023年昌都市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7.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177.6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没有预算数。
较上年度,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25.93万元下降21.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数225.93万元下降21.39%;公务接待费无变化。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落实好“过紧日子”要求,继续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2023年昌都市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对比表
单位:万元
年度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2022 |
225.93 |
0 |
225.93 |
0 |
225.93 |
0 |
2023 |
177.60 |
0 |
177.60 |
0 |
177.60 |
0 |
十、其他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1、房屋情况
昌都市公安局现有房屋70309.25平方米,价值13528.36万元。较2022年年初,房屋无增减。
2、车辆情况
市公安局共有公务用车131辆,价值3667.54万元。较2022年年初数,价值减少283.57万元,减少原因是2022年财政局资产科批准报废26辆车。
3、其他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情况
市公安局现有其他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价值24229.6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未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三)其他情况说明
因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故未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照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公安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公安工作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西藏昌都市公安局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