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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1-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昌都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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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其他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五、202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六、关于部门预算收入总表的说明

七、关于部门预算支出总表的说明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与上年比较)

十、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对全市公安工作进行宏观决策、指挥、监督和检查,针对敌社情形势和社会治安状况制定工作对策,组织、指导并直接参与对各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案件、事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参与和检查宗教领域、文化领域、特殊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侦查工作,负责本市内爆炸、暗杀、绑架等暴力恐怖案件的侦破,防范和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害物品和特种行为工作,各级领导和各级考察团、调研组来昌考察、调研和节假日、敏感日的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昌都市公安局隶属于昌都市政府,属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内设25个职能部门(含交警支队),其中交警支队财务实行单独核算,不在我单位部门预算内。昌都市维稳指挥部部分经费在我局经费中支出(水电费),其他经费预算未在我单位预算内。退休人员经费(除体检费和公用经费外)未在我单位预算内。

第二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件(表一至表八、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昌都市公安局部门财政收支总预算为3047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5666.73万元,上年结转4807.83万元2021年初财政预算拨款同口径比202025351.94万元,增加314.79万元,增幅1.24%,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新增项目经费等2021年度财政收支总预算中,基本收支21129.04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收支4537.69万元,基本收支较2020年预算20828.21万元增加300.83万元,1.44%,变动原因主要是人员正常增资及森林公安局划转至我局导致人数增加导致预算数增加。项目收支较2020年预算4523.73万元增加13.96万元,增幅3.09%,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新增项目资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收入25666.73万元,同比2019年预算25351.94万元,增加314.79万元,增幅1.24%。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森林公安局划转至我局导致人数增加、新增项目经费等导致预算数增加2021年市公安局预算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主,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1年昌都市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数为25666.73万元,本年支出预算数为25666.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664.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36.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8.49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4537.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1年市公安局一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公安)支出(科目编码:2040201)16833.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2、其他公安支出(科目编码:2040299)4537.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科目编码:20805051743.6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行政单位医疗支出(科目编码:2101101)954.2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科目编码:2101103316.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6、住房公积金支出(科目编码:2210201)1281.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129.04万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664.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社会保障费用;公用经费3036.29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辆大修补助费、会议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共1428.49万元,其中包括退休人员体检费和护工费、生活补助、就餐补助及通讯补助、水电费、维稳值班补助等。

四、2021年度其他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市公安局2021年预算支出中,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共4537.69万元。

    五、202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综合预算的原则,昌都市公安局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2021年昌都市公安局部门财政总收入为3047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5666.73万元,占总收入的84.22%;上年结转4807.83万元,占总收入的15.78%

    (二)2021年昌都市公安局部门财政支出总预算为3047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58.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664.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65.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8.49万元),占比68.41%;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7316.11万元,占比31.59%。

    六、2021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昌都市公安局部门财政支出总预算25666.73万元。与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25351.94万元相比,增加314.79万元,增幅1.24%。

    七、2021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昌都市公安局部门财政支出总预算为25666.7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公安)16833.36万元,占总支出的65.58%;其他公安支出4537.69万元,占总支出的17.6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743.65万元,占总支出的6.79%;行政单位医疗954.25万元,占总支出的3.72%;公务员医疗补助316.03万元,占总支出的1.23%;住房公积金1281.75万元,占总支出的4.99%。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昌都市公安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安排。

九、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与上年比较)

2021年昌都市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15.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739.87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6.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没有预算数。

较上年度,2021三公经费预算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无变化。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落实好“过紧日子”要求,继续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2020年昌都市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对比表

                                           单位:万元

年度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2020

815.97

0

739.87

0

739.87

76.10

2021

815.97

0

739.87

0

739.87

76.10

十、其他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1、房屋情况

昌都市公安局现有房屋78980.64平方米,价值15390.64万元。较2020年,房屋无变化

2、车辆情况

市公安局共有公务用车157辆,价值3705.03万元。较2019年年初数,价值增加130.80万元,增加原因是2020年新购置执法勤务用车2辆

3、其他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情况

市公安局现有其他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价值7704.2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公安局未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照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公安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公安工作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昌都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2021年昌都市公安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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