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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昌都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3-3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以来,昌都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十届区党委历次全会和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公安部党委、区党委、公安厅党委、昌都市委工作要求上来,牢牢围绕依法治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以完善公安法治体系为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着力提高执法队伍实战维稳、依法履职能力,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党的二十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昌都市公安局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引导全体民辅警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本单位蔚然成风。一是我局党始终坚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市公安局党书记、局长头组织全体民警对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行学习解读,深刻领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并由法制支队牵头,联合市公安局网安、治安、刑警(反诈)、禁毒、交警、经侦等部门通过张贴宣传海报、落实“法律八进”、开展集中宣传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从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具体工作落实,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二是积极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透悟透理解透,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列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市级开展的全领域、全覆盖的系统培训轮训。今年市公安局共派出492人次进行系统培训轮训。同时,认真开展2024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的宣传贯彻。抓好民警学习宣传教育,通过传阅党的二十大文件及各类理论学习辅导读物,开展宣传讲座等形式,使全体民警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推进民警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使我市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能依法有序进行,并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着力推进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优化政府职能,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强化制度建设的计划性、合法性、操作性,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律制度环境。着力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严格遵守决策程序,切实提高决策质量,敢于担当敢于决策,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转变执法理念和方式,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彰显法治权威、带动全民守法。着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公权力真正为民服务。着力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合力,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督查考核,提高法律素养,营造良好氛围,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学法。我局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重要讲话精神,局领导班子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每年坚持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自治区全面依法治藏工作会议精神。今年以来,组织党委班子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自治区全面依法治藏工作会议精神7次,市局党委和市局各支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8场次。二是坚持理论结合实际。我局始终坚持学以致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自治区全面依法治藏工作会议精神融入工作中,并引导民警信法学法、守法懂法,以法治思维提高处理事务的能力水平。三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既讲法治又讲德治”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庄劲松书记“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三区一高地”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组织领导有力。市公安局党委始终把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措施,摆到突出位置,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构建起责任明晰、协同配合的法治工作闭环体系。二是积极参与谋划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定期牵头研究推进法治工作,牵头谋划制定了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并将其纳入全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做到与公安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适时掌握新情况、把握新动向、调整新策略,有效推动了公安法治工作任务的落实落细。工作制度规范。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自治区全面依法治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全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有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序顺利开展。财政保障充分。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列为专项支出,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全力保障执法规范化建设需求,让我局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工作稳步推进。

(二)全面深化,依法高效履行公安职能。规范决策程序,依法科学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聘请我市西雅律师事务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有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充分发挥法律专家人才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积极落实公职律师工作制度。目前我局已有5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民警担任我局公职律师,切实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二是完善执法改革,高质量推进执法。推动构建昌都新型检警协作关系,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实重大案件会商制度,切实把好刑事案件侦查卡口,进一步推进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落实“三个规定”,严防司法干预。加强对全局警关于“三个规定”的学习和监督力度,由驻政法委纪检组、局机关党委(纪委)督察、法制等有关部门联合践行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机制,建立登记制度,对违反、干扰司法活动的情况按要求详细登记,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司法公正,设立举报箱,局长信箱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监督。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全市公安机关持续保持对各类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面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平安稳定。截至2024年1231日,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立行政案件1150起,全市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刑事案件676起,发案数比去年同期下降19.6%。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公安厅的指导下,有力打击社会面的违法犯罪,案件质量日渐提升,工作成效显著。

(三)健全机制,务实依法治市工作举措。一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履行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制度。2024年昌都市公安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起,办理行政诉讼5起,无国家赔偿案件,启动执法监督程序1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赔案件保持低位水平,充分说明我市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水平和民警的执法素质通过培训在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在不断增强。二是组织深化内部普法。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全警执法大培训。组织所有在职领导干部和民警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为98%。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新颁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局性引导培训2024年以来共开展相关执法业务培训5场,培训民警、辅警2000人次,推动全警学法常态化。同时按照公安厅“燎原工程”方案,开展内部民辅警学法工作,2024年共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4人。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定昌都市公安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压实各相关单位普法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法律”工作,提高普法对象法律素质。通过“藏东公安”微信公众号、互联网、扫黑除恶宣传、媒体报道和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加强对全社会的宪法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340场次,受教育群众约30.5万人。

四、矛盾纠纷调处排查

昌都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作为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已进驻“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市、县(区)司法局办公。在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国家的总体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治安稳定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排查调处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各县(区)公安局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458起,成功化解调处432起,正在化解的矛盾纠纷26起。配合市、县司法部门做好矛盾调解中心建设的相关工作,持续加强基层派出所专业调解队伍警力配置和公安派出所调解室建设,进一步完善由司法、公安、综治、村(居)委会联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机制,通过横纵网络的完善,公安机关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截至目前,昌都市公安局429项权责清单编制审核工作已全部完成,权责清单共397项,审批清单(行政许可)共32项。主要做法:一是明确要求,严把清单编制“口径关”。在吃准吃透上级改革精神的基础上,明确总体要求、编制范围、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配套制定了《权责清单模板》对事项分类、概念、编制标准、口径,特别是新增的权责事项、追责情形等要素进行详细说明,确保清单编制统一规范、有章可循。二是细化措施,严把清单编制“质量关”。从市公安局各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采取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等方法,统筹做好组织指导、集中审核工作。建立清单编制联席工作制度,加强对部门的工作指导和释疑解惑,突出抓好综合执法、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重点领域,细致梳理职责,明晰职责边界,从源头上打牢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联系,建立“本级与上级”“部门与专班”的沟通对接机制,确保清单编制工作运转顺畅、无缝衔接。坚持开门纳谏,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注重听取各方意见,累计采纳合法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方面意见建议5条。三是规范程序,严把清单编制“审核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纵向上采取严格审核方式,按照全面梳理、集中审核、反馈修改、核实确认等步骤,确保每个部门清单均经过工作专班初审、领导二审、法律顾问多重审核;在横向上实施专业审核,严格审核清单中的权力类型、权力事项、行政主体、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6个要素,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两单”有机融合、权责相互匹配。

六、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高度强化落实便民利民工作举措。昌都市公安局为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等工作进程,多措并举、深入推进简化审批流程一是加强办证流程公示制度,在办证大厅公示办证流程,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张贴服务指南,公示业务手册,把办证程序和办证流程用LED屏轮流滚动播放,确保办证人员一目了然。二是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办证群众耐心细致讲解办证流程和办证手续以及办证要求,对不符合条件办理证件的,做好解释工作,对符合条件办理的,不让申请人往返跑2次及以上。三是针对部分办证群众手续不齐全,比如户口本、办证照片忘记携带等原因,因原籍离昌都市区较远、返回原籍补办手续不方便,允许本人通过微信拍照传输并打印方式提交办理。四是申请证明签字盖章不规范,我单位及时联系审核盖章单位,共同协商规范手续,并通过传真接收更改等方式处理,方便办证群众,从而减轻群众办证压力。五是积极推动“减证便民”工作,压实责任,针对审批过程中,本单位内部可自行查证的审批事项,例如办证人员违法犯罪情况等信息,由本单位内部自行核查,切实减轻群众办证压力。六是加强完善网络平台功能,完成各项政务服务网上申请、查询、办理等权限,积极深入推动“一网通办”。七是禁毒支队积极推动“全国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优化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审批流程,由起初的提交纸质版材料到如今的网上办理,极大地缩减了办理周期,让申报单位、个人足不出户,也能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申购操作。截至目前,全市共计47家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事业单位加入“全国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涵盖各大党政机构、中小学校、医院、国企、民营私企等单位,今年共计录入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购买证17条。

(二)扎实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截至目前“互联网+监管”系统中昌都市公安局对监管系统事项认领、事项业务梳理及实施清单的填报达到100%认领和编制,在2024年录入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1620条;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中昌都市公安局就电子证照管理系统、电子证照存量数据的涉密等级,积极与自治区公安厅进行联系,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在今年共计录入电子证照530条;在梳理权力和责任清单中,确定依申请行政权力类事项共61项,其中行政确认8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许可36项、其他行政权力26项。在核对的62项目录中,在自治区基础上确认62项。62项目录中市局治安管理支队30项、交警支队19项(在今年互联网+政务系统上录入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共计683条)、禁毒支队8项、网安支队5项。

(三)加强政务服务网络投诉、咨询答复工作。对群众在政务服务网上的投诉及咨询事项,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办,主动沟通协调主办部门,积极落实答复工作。并着重强调,如答复中需联系投诉、咨询人员进一步了解情况的,注意方式方法和语气语态,避免矛盾激化,造成舆情炒作2024年来,共计答复投诉2起,涉及车辆信息登记、证件被盗用各1,咨询4起,均已回复当事人,且得到当事人的满意

(四)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昌都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建立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15名执法人员列入名录库。建立以我市管辖区域内经营单位、网吧、娱乐场所、打字复印店等重点单位为主体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2024年,昌都市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局等部门,开展了6次联合检查,检查了校园娱乐场所等安全隐患问题,共计完成行政检查15余次

七、存在的不足

回顾2024年的工作,虽然昌都市公安局在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精神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公安法治建设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攒了工作经验,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与其预期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有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个别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的认识不足,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还没有真正转变到法治轨道上来,客观上制约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二是法制部门力量相对薄弱,执法监督的覆盖面有限。

八、下一步工作思路

接下来我局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加大工作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依法科学行使权力。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提前谋划2025年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细化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促进法治建设的工作开展规范化。

(二)总结提高法治建设工作标准。认真总结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并积极转化为配套制度,为深化公安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牵引和带动公安工作能力水平的提升。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难题、补短板、保安全、促发展,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昌都市公安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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