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公安局

政府信息公开

昌都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2-06   浏览次数:   【字体:

昌都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昌都市公安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昌都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下,不断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规范公安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公开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效促进了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次数

3次数

全部处理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次数

21次数

全部处理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仍有一些差距。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等需继续完善。三是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有待提高。

(二)下步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立足实际,一是强化依法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相关业务学习培训,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适应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效能水平;三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