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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守护】银行卡莫名其妙少了一万余元?没想到“黑手”竟是同住好友!

2024年03月27日 08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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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莫名其妙少了一万余元

报警寻真相

没想到“黑手”

竟是昔日朝夕相处的好友!

2023年12月22日,多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无缘无故少了一万多元,感到莫名其妙的多某向警方求助。

接警后,昌都市卡若区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立即展开调查,竟然发现多某的好友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23年12月,多某与其好友嘎某在昌都同住。期间,嘎某趁多某不注意,刻意记住其手机支付密码,并寻找机会向多某借用手机,使用其手机扫码消费五千余元,又通过微信给自己转账八千元。随后,嘎某装作若无其事,将手机还给多某。几天后,嘎某与多某告别前往拉萨。嘎某走后,多某查询银行卡余额,发现自己银行卡内一万三千余元被转走,于是向警方报警求助。

2024年3月11日,在拉萨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嘎某被成功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嘎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卡若区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嘎某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警方提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保护好银行卡安全,不要泄露密码、手机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一旦发现银行卡遗失或被盗应立即挂失,若被冒用进行消费、取现或转账要及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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