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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某、加某、白某、玉某、平某,被抓!

2024年03月18日 08时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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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昌都市卡若区公安局沙嘎格派出所在辖区开展入户清查工作时在某出租房发现8根鹿角、4只熊掌为什么这些野生动物制品会出现在这里?记者了解到,3月12日晚,卡若区公安局沙嘎格派出所社区民警、夏通街警务站副站长和入户民警在对夏通街3组出租房屋进行清查的过程中,在房间内闻到了异样的味道,通过细致排查,民警发现其中一间卧室的角落里存放着鹿角8根、熊掌4只。

随即,民警将该出租房承租人晏某控制,在询问其来源后,向卡若区公安局汇报,并移交卡若区公安局森警大队进一步核查处理。

“如此多的野生动物残骸,令人触目惊心。”负责办案的森警说道,近年来,在卡若区境内,非法偷猎行为比较罕见,那么,这批野生动物制品究竟是来自哪里的?为了找到答案,森警决定从晏某入手,连夜进行审查。经过调查,晏某称,自己花7000余元从加某、白某等四人手中购得了该批野生动物制品。

经过不懈努力,森警最终在卡若区约巴乡玉吉村成功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调查,2023年8月,加某和白某在约巴乡措玛隆(地名)放牧的时候,发现了一头熊的尸体,随后将熊掌等部位割下带回。2023年9月,晏某来到约巴乡,和他们吃饭闲聊时得知加某家中有熊掌,之后三人达成协商,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晏某,钱款由加某和白某平分。2023年12月,玉某和平某在放牧的时候捡到了8根自然脱落的鹿角,随后将鹿角带回家中。晏某得知后,以每斤100块钱的价格将其买下并带回昌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应提高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自觉杜绝狩猎、杀害、买卖、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同时,积极向亲朋好友科普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购买野生动物工艺制品也是犯罪行为,避免因认知局限而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同时,“擦亮双眼”明辨所购动物种类,并非所有动物均可买卖或饲养,实施交易行为前要查证动物是否为国家级保护动物(包括一级、二级)或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上述保护动物名录均会定期更新,可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官方网站获知。

此外,要勇于劝阻或举报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广大市民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劝说或劝阻捕猎、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也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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