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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

2019年12月20日 12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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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86日全区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视频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系列部署,10月以来,昌都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党委的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各基层所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靠党委政府,动员社会群众,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打基础,让群众安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昌都各级公安机关对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将该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公安厅要求,结合昌都实际,制定并下发了《昌都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工作方案》。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就扎实推进我市“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全面创建工作作出批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做好基础工作。各公安派出所认真按照要求,聚焦公共安全、社区矛盾纠纷、重点人员管控、重点部位治安防范工作、流动人口管理、户籍办理“一站化”、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问题,全面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预防治本,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三是完善基础配备。按照公安部派出所建设标准,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目前,全市已完成143个派出所建设任务,达到了所有乡镇全覆盖,80个派出所在“十二五”规划中进行了改扩建,8个派出所新建或改扩建目前正在修建中,拟将剩余派出所新建或改扩建纳入在“十四五”规划草案中。

二、解纠纷,让群众舒心。一是坚持重视不放松。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导向,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力争做到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二是坚持深入摸排。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源头化解,主动深入辖区重点区域、草场、地界、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的隐患点,反复式、滚动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并进行跟踪分析、综合研判、合理调处,推动形成公安机关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紧密衔接、良好互动的多元化解机制。同时,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法治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力争做到最大限度地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暴力犯罪和涉稳案事件。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与党委政府、村“两委”等相关部门一起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常抓不懈,有效把控矛盾纠纷现状,力促和谐,力争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确保维稳根基更加牢固。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次,法制宣传14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共排查矛盾纠纷57起;开展法制宣传10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77份,受教育群众18872人次。

三、优服务,让群众省心。一是发展群众工作。全市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公安派出所充分利用群防群治力量参与网格化管理工作,将网格力量纳入基层警务工作体系,依托双联户、基层治保组织、村(居、社区)委员会、“红袖标”等群防群治力量,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大群众参与到基层警务工作之中,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生动局面。截至目前,全市十一县(区)共划141个网格,其中城区28个、乡镇113个,配置网格警力6097人,其中民警4679人、辅警1418人。二是提升服务水平。结合“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解决群众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利用周末加班、公布服务民警联系电话等方式方便群众办事,积极深入群众家中开展上门办证送证服务,帮扶困难群众,征求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倾听群众呼声,切实和谐警民关系。截至目前,户籍审批工作共办理412493人。办理“进藏服务卡”13818张,办理居住证4411张,办理工作证768张,服务救助群众1877人次,共受理求助数898人次,收集情报信息136条,主动服务群众160余次,政策宣传58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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